CHINA SYSTEM · OPERATING LOGIC
从运行结构理解概念
发改部门管理境外投资项目
发改体系按直接或间接、敏感或非敏感、中央或地方企业及中方投资额实行核准、备案或报告管理。
商务部门管理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
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敏感性对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实行核准或备案;其对象与发改项目管理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银行外汇登记与汇出是资金关口
企业取得主管部门文件后在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与汇出。银行仍会审查真实性、资金来源、决议、合同、受益人、制裁与反洗钱风险。
国企、金融和技术交易还有附加程序
国企还需履行国资和内部决策,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受控技术与重大并购分别可能触发金融、披露、出口、竞争与安全程序。
韩国应区分投资意向与可汇出资金
韩国接收投资时,应把董事会与控制人批准、发改商务进度、银行资金来源、投资主体最终目的地和韩国审查放在同一时间表,并区分意向、受理、证书、外汇登记、汇款与增资。
